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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关系要件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中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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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回放骨折移位起诉赔偿 原告张培银于2007年11月至12月因右腿股骨骨折入住王庆坨医院做接骨手术。住院期间其花费医疗费9426.19元。2008年7月,张培银因患处疼痛肿胀到王庆坨医院复查,拍片显示内固定钢板断裂,骨折移位。
作者 张琳琳
出处 《中国审判》 2017年第22期71-72,共2页 China T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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