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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等四部门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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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8月10日,国家工商总局、教育部、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从事传销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为期3个月(8月15日——11月15日)的传销活动专项整治行动。
出处 《工商行政管理》 2017年第17期6-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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