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至清末,传统地方治安机构已有名无实。清政府借鉴西方基层治安治理模式,举办警政,开始了中国从传统的治安模式向近代警察制度的转变。在基层社会治安管理组织的演变过程中,绅士发挥了重要作用,从保甲制度的幕后操纵,到团练组织中走向前台,最终在警政制度中合法化,成为基层社会的实际控制者,出现了所谓的绅权。伴随着绅士劣质化和绅士角色与作用的变化,绅士由官民中介和调节器变成了被革命的对象。
出处
《社会科学战线》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9期108-113,共6页
Social Science Fro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