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外责任竞合传统学说关于责任竞合的理解虽有法条竞合、请求权竞合与请求权规范竞合之争论,但亦存在一些相通之处。我国学者提出的一些新观点,在深化责任竞合理论的同时发生了分歧,导致认识不统一。文章认为,责任竞合的实质在于规范竞合条件下的法律适用,且不同于单一规范的法律适用。虽然无本质差别,但在我国使用"责任竞合"一语比"请求权竞合"更为合适。对于"责任竞合"只能作"责任争相符合"一种理解,不宜扩大解释。
基金
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的法律适用研究"(项目编号:12JK0016)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