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民法总则》第151条的逻辑回归——以《民法通则》“显失公平”制度的比较法研究为视角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德国法"暴利"制度作为违反善良风俗的行为具体化,其在适用标准上采用主客观相结合的模式,将"乘人之危"等主观要素纳入整个暴利行为体系中。《民法通则》的"显失公平"制度因与"乘人之危"等主观要件相分离,在模式上表现为结果上的利益失衡判断标准,这种分离规定的模式在理论和实践中产生较大的争议。文章通过对德国法"暴利"制度的研究,认为《民法总则》整合现有"乘人之危"和"显失公平"的规定,将其合二为一为"显失公平",在构成要件上采取"二重性要件"说,有其正当性。
作者 王忠
出处 《法制与经济》 2017年第9期93-96,共4页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8

二级参考文献41

共引文献94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