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因其举足轻重的历史意义而被称作"世纪之案",但其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重困难让人们对这一判决本身的正确性产生怀疑。在美国南方教育传统以及普莱西案的影响下,黑人的教育虽然与白人隔离但不平等。布朗案的产生是黑人政治经济地位提升的表现,在考虑社会整体利益的基础上,联邦最高法院经过复杂的审理,最终判决南方公共教育中的种族隔离制度违宪。这一结果是历史的必然,但法院判决无法立刻改变社会上根深蒂固的旧观念,只有注重教育质量的提高才是正确认识布朗案判决的题中之意。
出处
《教育科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9期88-92,共5页
Educational Science Research
基金
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自主选题“美国教育思想史”(110503301)的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