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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标注不清商家应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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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苏省东海县牛山镇读者王某来电:我怀孕想补充营养,便从某商店购买了10盒玛咖片,产品外包装上未标明不适宜人群和食用限量。我吃了一段时间后得知,婴幼儿、哺乳期妇女、孕妇不宜食用玛咖。我要求商店赔偿,却一再遭到拒绝,理由是经营者没有查验产品标签的义务和专业知识。请问:商店拒绝赔偿的理由成立吗?
出处 《农家致富》 2017年第17期57-5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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