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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对石油化工行业和包装印刷行业征收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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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2017年10月1日起.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开始对石油化工行业和包装印刷行业征收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此次征收范围涉及的2个行业大类中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7个行业小类,具体包括: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有机化学原料制造、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合成橡胶制造、合成纤维单(聚合)体制造、仓储业和包装装潢印刷.
出处 《资源节约与环保》 2017年第9期I0009-I0009,共1页 Resources Economization &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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