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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不起诉决定营造的和谐新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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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叔,不起诉决定后村里进出畅通吗?与龙爪塘村村民的关系怎么样了?”广西浦北县检察院在对马某某等8人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案作不起诉决定半年后,2017年8月3日,该院的检察官们登门对被不起诉人进行回访。
作者 余冬冬
出处 《公诉人》 2017年第8期58-58,共1页 Prosecu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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