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应拓展法治的深度和广度。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切入点,建立起司法责任制,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改革在全国司法机关已经全面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了庭审实质化,使司法质效明显提高。改革未有穷期,还需要继续向前推进;用系统思维来审视和评价改革。在深入推进员额制等改革的同时,注重司法机关内设机构的改革,构建新型的扁平化管理和专业化相结合的司法组织结构体系;党政机关应探索建立符合司法机关特点的管理模式;应全面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司法机关应积极推进司法业务智能辅助系统建设,构建人力与科技深度融合的司法运行新模式;与此同时,注重总结经验,及时将这些成果改革经验通过立法上升或转化到法律层面上来。
出处
《东方法学》
CSSCI
2017年第5期89-94,共6页
Oriental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