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协商民主的伦理价值基础包括协商民主的良善性、合理性和正当性,协商民主的良善性表现为目的善和手段善,两者是相对的。协商民主的合理性分为实质合理性和形式合理性,两者多数情形下是统一的,但也可能形成对立和冲突。协商民主的正当性表现在协商理念的孕育变迁,原则的遵循,制度的建构以及实践行为的运作上。三者虽然意涵不一,侧重不同,但相互依托,相互促进,具有耦合性和协调性,共同夯实了协商民主的伦理道德支撑。
出处
《湖湘论坛》
CSSCI
2017年第5期139-145,共7页
Huxiang Forum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政治论理思想通史"(项目编号:16ZDA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