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改革目标,旨在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通过案件程序分流来追求以公正为基础的司法效率最大化。但目前我国立法未能严格界定认罪认罚制度的概念内涵、适用范围和适用阶段,且立法缺乏独立的审查机制和层级分明的量刑幅度。鉴于认罪认罚制度兼具实体和程序之双重属性,本文拟从刑事一体化的视角围绕以上问题深入分析、探讨,以期对构建我国认罪认罚制度有所裨益。
出处
《湖北科技学院学报》
2017年第4期37-41,共5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