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内容全面、效力明显的广西金秀瑶族石牌习惯法的许多规范传承、保留到了当代社会。在当今的金秀地区,物权习惯法、借贷习惯法、交换习惯法、婚姻习惯法、分家析产习惯法、互助习惯法、公共事务习惯法、丧葬习惯法、纠纷解决习惯法等得到全面传承。民众广泛通过村规民约弘扬习惯法,发扬村老制度、"众节"习惯法、"做社"习惯法等的积极功能,并将金秀瑶族石牌制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金秀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国家机构依法通过各种方式对固有习惯法予以肯定和运用,表现出对习惯法的重视和尊重。我们应当尊重习惯法的客观存在,恰当处理现代法治建设中的习惯法,承继习惯法的理性规范,吸纳习惯法的良善内容,扬弃习惯法的恶法因素,使当代中国的法治建设具有坚实的本土基础。
出处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5期3-13,共11页
Studies in Law and Busin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