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我国全面禁止自朝鲜进口煤铁矿、水产品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8月14日,商务部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称,自8月15日起,全面禁止自朝鲜进口煤、铁、铁矿石、铅、铅矿石、水海产品。对于在公告执行之日前已运抵口岸的上述货物.可予以放行。自9月5日零时起,不再办理进口手续(包括海关已接受申报但尚未办理放行手续的货物)。此后,进境的上述产品一律按禁止进口货物处理。
出处 《海洋与渔业》 2017年第9期16-16,共1页 Ocean and Fishery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