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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得“利” 团场得“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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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团场林权政策特别好,谁的地边谁承包,谁管理,谁受益。"8月20日,五师八十七团六连职工王中泰指着自家一棵直径近20厘米的四年生杨树开心地说道。近年来,八十七团实施林权改革,提出"林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林权改革举措,按照"统一开路挖坑,全面拍卖到户,不栽无主树,不造无主林"原则,有效激发广大群众的植树热情,林业职工竞相购买林权。
作者 樊红
机构地区 五师八十七团
出处 《当代兵团》 2017年第17期54-5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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