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文书来治理国家是中华民族几千年积累的伟大智慧之一,公文书确保了政令的畅通,私人契约有利于实现社会的和谐。在很大程度上,文书是否畅通,契约是否得到有效履行,体现出当时国家的治理水平,反映出社会和谐的程度。从唐代开始,中国的公私文书制度也深刻地影响到东亚的朝鲜、日本等国家,这些国家在吸收唐朝文书制度的同时,也与本国实际相结合,形成相对独特的发展模式。而唐代以后中国的公私文书制度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出处
《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5期F0002-F0002,共1页
Journal of Tsinghua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