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数据时代,犯罪形势严峻复杂,数据化已经成为当下犯罪的现实生态。作为侦查基础理论之一的侦查原理,要主动变革,寻求创新,以便更好地指导侦查工作的实践。要树立整体性理念、数据化理念、继承性与融合性理念,去探索大数据时代侦查原理之变革,主要包括:从物质交换原理到数据镜像原理;从同一认定原理到数据符合原理;从因果关系原理到相关关系原理。
出处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
2017年第3期24-29,共6页
Journal of Railway Police College
基金
2016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下主办侦查员胜任特征的构建与应用研究"(L16BGL043)
2016年度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立项课题"主办侦查员制度视野下侦查员职业核心能力的构成要素及培养路径研究"(JG16EB214)
2016年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研究生创新能力提升项目"大数据时代背景下的侦查思维模式研究"(2017JKF032)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