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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监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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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要准确把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定位,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的边界,建立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自国有企业改革以来,国有企业与政府的关系一直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中之重”。2003年后,国资委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依法对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之后国资委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关系经历不断改进,特别是三中全会以后,伴随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的加速,对国资监管机构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层面关系的认识更加明确清晰。
作者 胡迟
出处 《中国经贸导刊》 2017年第27期27-29,共3页 China Economic & Trade Hera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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