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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妓女“自由”说之我见——现实矛盾性:自由与不自由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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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娼妓制度始于殷商,在春秋时出现了商业性娼妓,后来又逐渐出现军妓、官妓、家妓等,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商妓普遍盛行,家妓也更加盛行。随着妓女的出现,我们也不得不正视妓女的社会地位,无疑来说,妓女的社会地位相较古代普通的妇女,是更为低下的,在人身、社会地位以及爱情、婚姻等方面是不自由的,然而在行为、言论、思想等方面又是自由的。
作者 龙梦
出处 《唐山文学》 2017年第4期103-104,共2页 Tang Shan Liter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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