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物权法定 ,是罗马法以来大陆法系各国物权法采用的基本原则。物权法定原则仅指法律对物权创设 (种类和内容 )之当事人意志自由的剥夺 ,但并不及于物权的设立变动方式、效力及其公示方法和行使物权的方法等。反对封建身份等级、醇化财产权利 ,维护一国基本经济制度以及便于物权公示以维护交易安全 ,是物权法定原则的立法根据。
出处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2年第4期20-27,共8页
Journal of Henan Administrative Institut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