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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信息技术应用课教学 为视障学生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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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一条要求:“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要求“根据残疾人的身心特性和需要,全面提高其素质,为残疾人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教育部《盲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把“信息技术应用”课作为必修课,义务教育各年级每周安排1课时.
作者 冯培森
出处 《基础教育参考》 2017年第18期70-71,共2页 Basic Education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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