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校学生权益的行政法保护是大学生法治精神培育的重要途径。目前高校学生受教育权利、民事权利、社会救济权利等受到侵害的问题开始凸显。从行政法的角度看,我们可以通过完善法律体系、健全学生申诉机构及复议制度、坚持学生主体地位原则、建立多样化法律维权制度等方面来保护学生的权益。
出处
《黑龙江教育(高教研究与评估)》
2017年第10期39-40,共2页
HEILONGJIANG EDUCATION:RESEARCH AND EVALUATION OF HIGHER EDUCATION
基金
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大学生法制观念及法治精神的培育机制研究"(L16BSZ02424)
教育部规划基金"全面依法治国视域下大学生法治精神培育的实证研究"(17YJA710013)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思政课题"大学生法治观念和法治精神的培育研究"(2017SZ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