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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空间不能被无偿“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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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学习时报》评论员林珊珊在2017年9Pl4日《学习时报》撰文《城市空间能被无偿“共享”吗》认为,共享单车的法律定位是带有公共服务性质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不能简单等同于占道经营。我国对共享单车在缓解交通压力、促进节能减排等方面的公共功能是认可的,对共享单车所持的是鼓励加引导的态度,并在规范层面已经开始发力。
出处 《人民政坛》 2017年第10期43-43,共1页 People's Political Sce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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