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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集资房过户讼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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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几年,二手房市场异常火爆,尤其是价格较商品房低廉许多的单位集资房格外吸引购房者眼球。可是,二手集资房潜在的诸多风险隐患真是防不胜防。十四年前,河北邢台市宋先生买下一套拥有75%产权的二手集资房,当时原房主同意政策允许时协助小宋办理剩余25%公产权认购手续,可时至今日却不能兑现承诺,这是为何呢?
作者 孟祥林
出处 《检察风云》 2017年第19期66-67,共2页 Prosecutorial 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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