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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身边典型案例为“镜” 给党内政治生活加“严”——江西省九江市运用自办典型案例在党内开展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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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6月9日,湖口县以县司法局原局长涂宏案开展党员干部警示教育;6月15日,瑞昌市以市畜牧水产局原局长蔡泽民案开展党员干部警示教育;6月16日,九江县以县农业局原局长张光海案开展党员干部警示教育……这是近日江西省九江市各县(市、区)开展的一系列警示教育活动。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今年九江市纪委制定《运用自办案件开展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办法》,要求对各级纪委自办的严重违纪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典型案例,通过召开支部处分决定宣布会、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干部警示教育会,对本单位、本系统及相关领域的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以身边典型案例为“镜”,使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起来,达到拔“烂树”一棵,护“森林”一片的目的。
作者 丁永豪
出处 《中国纪检监察》 2017年第18期71-7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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