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工业化进程加速,我国城镇化取得了巨大成就,城市数量和规模都有了明显增长,原有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已难以适应城镇化发展等新形势要求。当前,我国城镇化正处于深入发展的关键时期,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有利于更好地实施人口和城市分类管理,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国家最新划分标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重庆以及武汉七个城市被划入超大城市范围。大城市和超大城市如何实现有效治理,在世界范围内是一个久未解决的重大课题。建立健全超大城市现代治理体系,全面提升治理能力,是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出处
《国家治理》
2017年第35期39-48,共10页
Gover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