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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出台“十条禁令”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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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质检总局印发《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行政执法"十条禁令"》通知,要求各地质监部门深刻吸取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教训,严明纪律,履职尽责,规范执法行为,坚决纠正和严肃整治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建设一支秉公执法、无私奉献的执法干部队伍。禁令包括严禁无证人员从事行政执法;严禁违反程序办案;严禁案件审理不全面;严禁有案不移、以罚代刑;严禁不按规定通报、报告案件。
出处 《居业》 2017年第8期30-30,共1页 Create Liv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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