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讨论决定本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2017年1月,中央办公厅出台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这是我国确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来,中央首次对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作出专门部署,对于推动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好重大事项讨论决定权具有重大意义。长期以来,相比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讨论决定权行使的经常化、规范化、法制化程度不高。为贯彻落实中央部署精神,
出处
《人大研究》
2017年第10期10-13,共4页
People's Congress Study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