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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新政解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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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三档,13%税率取消了,原适用13%税率的全部货物,税率均由13%降至11%。为避免农产品加工企业因进项税额抵扣减少而增加税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对购进农产品抵扣进项税额作出过渡政策安排。
作者 袁世友 刘霞
出处 《中国税务》 2017年第7期55-57,共3页 China Tax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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