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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留下的“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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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纠纷背景2016年3月20日,家住河南省开封市金明区西郊乡某庄的齐某,前往开封市某医院就诊,经诊断为:宫内孕7周。3月21日,齐某在该院做人工流产手术。术后,5月,齐某身体出现不适,下体断断续续流血,到别家医院诊疗,被告知人流手术不彻底,还需清宫。齐某认为,医方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未告知手术风险及术后的复查时间,
作者 王维娜
出处 《人民调解》 2017年第7期34-35,共2页 People's Med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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