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主持人,你好:我原是中国石化中原石油化工的一名员工,2000年9月4日,在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乙烯车间被冲洗油喷入双眼。经河南省濮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鉴定,认定为工伤五级。2009年本人因工作原因,调到中国石化下属北京市一公司工作,属于系统内调动,单位工伤社保关系现在北京市朝阳区。我是否需要把工伤待遇从河南濮阳原单位转到北京市社保部门或我现在的单位中国石化北京某公司? 易安网友 易安网友,你好:虽然是内部调动,但你的原劳动合同应该是和河南公司签订,如果因工作原因到北京公司,那么你的现劳动关系应该和河南公司终止,再按河南的5-6级工伤政策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出处
《劳动保护》
2017年第10期102-102,共1页
Labour Prote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