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国家食药监局: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监管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监管、促进疫苗供应工作。疫苗生产企业可直接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配送疫苗,也可委托具备药品冷链运输条件的企业配送;同一疫苗生产企业在同一省份选取配送企业不得超过两家,接受委托配送的企业不得再次委托。
出处 《医院管理论坛》 2017年第9期3-3,共1页 Hospital Management Forum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