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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陈出新:回音卡制作原地极限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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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9年,国家邮政局在“关于规范使用回音卡业务的通知”中规定:“回音卡一般应由各局营业窗口提供”、“回音卡一般应由用户投入信筒(箱)内”和“用户交寄邮件时,将回音卡粘贴于邮件封面或钉在邮件外部要求附寄的,邮局应不予受理”。这个规定的出台,使回音卡的寄递方式发生了改变,不能随邮件附寄,将原本发行回音卡“双明信片”的本意,变成了“单一片”。
作者 杜明明
出处 《集邮博览》 2017年第10期86-87,共2页 Philatelic Panor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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