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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在党的面前要做干净彻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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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时常听闻有些地方和部门拟提任的干部,因为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而被取消提任资格。在为他们惋惜的同时,更认为对其处理得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今年4月1日起就开始施行了。这是两项党内法规,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可就是有人抱着侥幸心理,虚报瞒报,这是典型的欺骗组织,对党组织不忠诚。这样的人,当然不能得到重用。
作者 刘涛
出处 《共产党员(河北)》 2017年第18期52-5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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