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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选调机关干部凸显“干事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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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将考察对象的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考察的重点内容,综合分析其工作能力、奉献精神、工作实绩等,为研究决定录用人选做足准备。党组研究决定,拒绝高分低能。考察组如实撰写考察报告,按1:2的考察比例让选调单位在决定拟录用人选时有了较大自主权。在研究决定环节,明确提出不以考分高低论英雄,由党组(党委)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
作者 邹留迎
出处 《党的生活(江苏)》 2017年第9期58-5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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