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反家暴法》颁布以来,虽已初显成效,然其施行效果并不理想。从文本规范与司法实践的比勘映照中发现,其主要问题是:家暴内涵难以厘定,《反家暴法》基本原则与立法理念难以落实,第三方劝阻、制止"家暴"的实现程度有限,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执行困难,举证责任分配有待进一步明晰,家暴法律责任有待进一步厘清。家暴问题的根治不能全然寄希望于《反家暴法》的施行,这需要各部门法之间的有机衔接与融贯,创造各种条件,使"一个有序的安排得以自生自发地型构起来并得以不断重构"。
出处
《西部学刊》
2017年第10期31-35,共5页
Journal of Weste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