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东道国实施的对外国投资的征收分为合法征收与非法征收,基于合法征收与非法征收构成要件的差异,补偿和损害赔偿在概念、评价标准、补偿(赔偿)程度等诸多方面存在差异。合法征收适用于东道国与外国投资者间所签条约的征收补偿条款之规定,采用霍尔公式的"充分及时且有效"的补偿标准或者"适当"补偿的标准;而非法征收应与其他非属征收的条约违反一样,遵循损害赔偿的体系标准,依据习惯国际法而采取"完全损害填补"的标准进行救济。唯有对此区别对待,才能实现对外国投资的充分保护,进而起到稳定外国投资者信心、鼓励外国投资者前往东道国开展投资的作用。
出处
《理论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0期183-188,共6页
Theory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