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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情节严重”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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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属于情节犯,唯有“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本罪,对于“情节严重”的判断与认定是事关罪与非罪的首要问题。2017年5月两高出台《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于何为“情节严重”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正确理解、认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情节严重”这一法定情形,对于正确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者 赵炜
出处 《天津检察》 2017年第4期48-49,共2页 Tianjin's Procurato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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