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4年新《预算法》的实施使我国地方债的发行成为常态,且呈现出债务发行规模和债务余额不断扩大的趋势,截至2016年底,我国地方债累计发行规模已经突破2.67万亿元。在此背景下,关于规范和约束地方政府盲目债务行为、切实履行偿债责任、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等问题的研究和探讨就显得尤为重要。总体来看,虽然我国目前对于地方政府债务尝试建立了自发自还制度,中央层面的"不救助"原则也很明显,但这一原则的有效执行则有赖于央地财政关系的顺畅。
出处
《黑龙江金融》
2017年第7期20-22,共3页
Heilongjiang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