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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二中院:给执转破案件审理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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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7月13日上午,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生态产业园。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两名执行法官李中华、陈寅又一次无功而返。李中华告诉笔者,案卷中记录的经营地址早已换了东家,公司联系电话也无人接听,像这样找不到人、找不到经营场所、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企业,俗称“三无”企业。
作者 刘希婧
出处 《中国审判》 2017年第25期22-23,共2页 China T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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