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鲁政办字[2017]116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部署要求,做好我省污染源普查工作,省政府决定成立山东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出处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7年第25期80-81,共2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Shandong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