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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作教学要注意学生感悟能力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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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要求:“写作要有真情实感,力求表达自己对自然、社会、人生的感受、体验和思考。”对事物有所感触而领悟到的某种道理、某种哲理、某种诗化了的思想,即是对事物的感悟。学生的感悟是广泛的,在课堂情境的活动体验中,置身于大自然美丽的景物中,或者同学之间合作学习讨论、动手操作的实验,或者到敬老院帮助老人的体验,到博物馆、文化馆参观学习.
作者 何正银
出处 《课程教材教学研究(教育研究)》 2017年第7期25-27,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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