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我国民事诉讼证人出庭率低主要因为民事诉讼法赋予证人权利和义务失衡,惩治民事诉讼证人拒绝作证的法律空白,缺乏对证人的保护机制,证人出庭作证成本得不到充分保障,受我国公民对于作证行为的错误观念和传统审判方式的影响等原因。严格限制证人可不出庭作证的情形,明确无故不出庭作证应负的责任,建立和完善证人保护制度,建立证人作证的经济补偿制度,加大法制宣传教育,转变人们陈旧的作证观念,加强司法队伍建设,提高司法人员的法律素质是提高我国民事诉讼证人出庭率的有效措施。
出处
《现代商贸工业》
2017年第25期141-142,共2页
Modern Business Trade Indus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