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9月初,一行三会、网信办、工信部等多邢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疆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桕瓦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等,备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代币发行融资交易相关的业务。同时,提醒社会公众应当高度警惕代币发行融资与交易的风险隐患。此后,各类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平台纷纷做出清退等安排。
出处
《清华金融评论》
2017年第10期11-11,共1页
Tsinghua Financial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