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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时代的新闻自由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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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社会科技及人权等多方面的影响下,我国进入了媒介社会。学者拉扎斯菲尔德认为传媒既是善的重要工具,也是恶的强大武器,如果不加以控制,更容易成为行恶的手段。根据身份论、契约论和自然论,新闻工作者天生具有“自由特权”,天生具有公众利益代言人、权力监督者、环境观察员、信息传播者等诸多身份。
作者 鹿卫东
出处 《人民周刊》 2017年第18期62-63,共2页 People’s Week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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