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重庆市印发《关于开展巨灾保险的实施意见》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8月7日,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巨灾保险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7]121号),标志着重庆市开始全面运用商业保险,逐步发展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担机制。意见要求,巨灾保险的开展要从自然灾害导致的常见损害入手,以保障人员伤亡救助为主要保障内容。保障范围包括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及森林火灾、水库溃坝等造成的人员伤亡救助,以及因抢险救灾和见义勇为造成的人员伤亡救助。保障对象为灾害发生时处于参保区县行政区域内的所有自然人。
出处 《中国应急管理》 2017年第8期78-78,共1页 China Emergency Management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