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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公安交管部门执法常见的“三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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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也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而日显猖獗,醉驾、追逐竞驶、重点车辆严重超员超载等违法行为被一一写入刑法,成为公安交管部门的重要打击目标。从公安交管部门执法实践来讲,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为常见,且这三种罪侵犯的客体都是公共安全,很容易混淆。笔者现针对这三种罪进行简单阐释,以厘清罪与非罪的边界,从而有助于公安交管工作实践。
作者 刘宝
出处 《道路交通管理》 2017年第10期38-40,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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