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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发布新能源商用车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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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9月11日,北京经信委、发改委、科委、城市管理委、质监局联合发布了《北京市推广应用新能源商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备案管理细则》。《细则》对新能源商用车生产企业提出了九大条件,其中包括:首款新能源商用车产品取得新车公告满3年(含)以上,客车企业首款新能源商用车产品取得公告5年(含)以上。
出处 《汽车纵横》 2017年第10期10-10,共1页 Auto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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