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辽宁自贸区是2016年8月31日国务院决定新设立的7个自贸区之一,其范围包括沈阳、大连、营口三个片区。辽宁自贸区定位是,着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面向东北亚开放合作的战略高地、国际海铁联运大通道的重要枢纽。为了使建设中的辽宁自贸区具有更强市场驱动力,社会各界对其应该配备的法律制度问题展开了讨论,其中,融资租赁业的税收法律问题成为了赋予辽宁自贸区更多市场活力的关键。文章认为,辽宁自贸区应立足于自身的地理、经济发展水平、传统工业背景等特点,创新适合于自身发展的融资租赁业税收法律制度,使辽宁自贸区的融资租赁业的变速马达,引领整个自贸区实现其预设的经济目的。
出处
《商业会计》
2017年第19期62-64,共3页
Commercial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