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下发了征求对《关于减轻可再生能源领域涉企税费负担的通知》(简称《通知》)意见的函。《通知》根据可再生能源企业税费负担普遍较重的实际情况,明确了可再生能源企业的税费减免政策。针对光伏企业,《通知》规定,光伏发电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从2018年12月31日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专家表示,光伏发电正处于向平价匕网、脱离补贴发展的关键阶段,此举将为光伏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出处
《中国物流与采购》
2017年第19期10-10,共1页
China Logistics & Purchasing